發表時間: 2021-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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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中規定,應該僅是從事純中醫診療業務(具體還要看相關配套政策)《執業醫師法》中規定,可以從事相應比例的西醫業務。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以下簡稱《醫師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
《醫師法》第九條規定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的條件,分别為本科以上學曆和專科學曆的相關要求。第十條規定了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條件,僅有專科學曆者才有資格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第十一條規定了師承中醫或者确有專長人員的資格考試。再見:師承或确有專長執業醫師
《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委托的中醫藥專業組織或者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
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由至少二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後,即可取得中醫醫師資格及相應的資格證書。本條規定的相關考試、考核辦法,由國務院中醫藥主管部門拟定,報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審核、發布。
從上述條款中可以看出這樣幾個信息:
1.曾經的師承或者确有專長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将成為曆史。
2.為來的師承或者确有專長中醫醫師資格包括通過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合格者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考核合格者。
3.中醫醫師從事西醫診療業務或更加受限。
1999年實施的《執業醫師法》第十一條規定,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确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這條規定的師承或者确有專長中醫屬于國家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其執業範圍全國通用,同時還有相應比例的從事西醫資格。
《醫師法》與《執業醫師法》中,師承中醫或者确有專長中醫的區别: 謂:
《醫師法》稱為師承中醫或者确有專長中醫醫師。《執業醫師法》稱為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
執業區域:
《醫師法》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是參加中醫醫師資格考試獲得的中醫醫師,這種的執業區域可能是全國範圍(具體還要看相關的配套政策),一種是經省級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這種的執業範圍則是省級區域内。《執業醫師法》的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其執業範圍是全國性的。
執業内容:
《醫師法》中規定,應該僅是從事純中醫診療業務(具體還要看相關配套政策)《執業醫師法》中規定,可以從事相應比例的西醫業務。未來: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醫師
也就是說,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将成為過去,取而代之的将是師承中醫或者确有專長中醫醫師資格考試或考核。
從《醫師法》條文來看,未來的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主要是中醫學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生,經過相應的資格考試而獲得相應的資格。這類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具有從事相應比例的西醫資格。
師承中醫或者确有專長中醫,或将不再有從事西醫診療業務資格,除非是同時獲得相應的培訓考核合格資格等。
說到這兒,或許有人會問,那過去取得師承或确有專長中醫類别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是否就失去了從事西醫業務的資格?多數法律的出台都将尊重過去、尊重曆史,實施“老人老辦法”模式。過去取得的資格,同樣存在法律效力,其執業範圍、性質不會改變。其區别就是 各司其職以及執業範圍有異。
從《醫師法》内容來看,未來的中醫師将包括下面幾種類型:
1. 中醫類别執業醫師:考試資格為中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參加醫學專業實踐工作滿一年,或者中醫學專業專科學曆、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執業滿二年;執業範圍為全國,可以獨立行醫,具備從事一定比例的西醫業務資格。
2. 中醫類别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資格為醫學專業專科學曆,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參加醫學專業工作實踐滿一年;執業範圍為全國,不能獨立行醫,應當在執業醫師指導下開展診療活動(鄉鎮以下可以放寬),具備從事一定比例的西醫業務資格。
3. 經考試合格的師承或确有專長(應該包括少數民族醫)中醫醫師:考試條件為師承學習滿三年并合格或确有專長獲得考核合格并被推薦,經全國性考試合格(具體還要看相關的配套政策);執業範圍應該是全國性(具體還要看相關的配套政策);一般情況隻能從事中醫診療業務。
4. 經考核合格的師承或确有專長(應該包括少數民族醫)中醫醫師:考核條件為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由至少二名中醫醫師推薦,經省級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實踐技能和效果考核;執業範圍為省級範圍内;隻能從事中醫診療業務,不能開展西醫診療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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